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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遇害案牵动着很多人的心,很多人关心章莹颖案的最终结果,能否将犯人绳之於法。据报道,章莹颖案将于2019年4月进行审理,检辩双方目前正就哪些证据应该被允许呈堂进行激烈辩论,其中前UIUC学生艾米丽•霍根(Emily Hogan)的证词便是争辩焦点之一。
2017年6月9日章莹颖被绑架当天,当时还在UIUC攻读博士学位的霍根称自己在巴士站附近遇到一名驾驶黑色轿车的男子,对方试图诱拐她上车。几个小时后,章莹颖被看见在离巴士站不远处上了嫌犯克里斯滕森的黑色轿车,从此再也没有出现。
据香槟市当地媒体The News-Gazette报道,霍根在上周五出庭作证时表示,自己在章案曝出几天后在警方的嫌疑人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感觉到了“生理反应”且“震惊”。霍根还说,她在前往警局辨认嫌犯时还担心自己会认错人连累无辜,但当翻到6张照片中的第3张时,她确信这就是想要诱拐自己的人,“我那时的反应十分强烈,我很确定”。
然而,在FBI探员反复询问是否确定以后,霍根又产生了犹豫,认为6张照片中的另外一人也有可能。不过最后她还是告诉探员,自己有60%的把握,企图骗自己上车的是第三张照片中的人。
但现在,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塔瑟夫(George Taseff)试图将照片指认的证词和证据都排除在4月的审理之外。他认为,霍根、当时在指认现场的FBI探员、以及负责监督指认的探员证词不一致,三人在霍根花了多久时间看照片、每张照片看了多少次、怎么看照片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说法。塔瑟夫还表示,根据2017年1月司法部的备忘录,指认照片过程应该被录像,但FBI并没有这样做。对此探员在上周五作证时表示,他们当时对司法部的这份备忘录并不知情。而检方表示,FBI探员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诱导或暗示霍根指认其中某张照片,探员也表示这绝不可能,因为当时FBI和霍根都不知道,这张照片里的男子正是几周后被捕的嫌犯克里斯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