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自内地及澳门来港须检测 3 次!
香港政府日前宣布,将由周六(2 月 5 日)起,调整曾逗留内地和澳门的抵港人士接受检测的安排。从台湾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期,亦会同时调整为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14 天及其后再接受 7 天的自行监察。
由 2 月 5 日起,所有于 1 月 18 日或之后到达香港,并在抵港当天或之前 14 天只曾逗留内地或澳门的人士,不论是经陆路口岸或机场抵港,其相应的强制检测次数将调整为 3 次。
他们须于抵港第 3 天、第 5 天及第 12 天接受检测,其中第 12 天的检测必须到小区检测中心进行。
此安排适用于按「回港易」或「来港易」计划抵港而获豁免强制检疫的人士、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而须接受 7 天强制检疫的人士,以及未完成接种疫苗而须接受 14 天强制检疫的人士。
作为过渡安排,如相关人士在 1 月 18 日至 1 月 25 日期间抵港,并已在抵港第 12 天或第 16 天到小区检测中心接受强制检测,将获视为已完成强制检测的要求。
现时,所有按「回港易」或「来港易」计划抵港的人士均须于抵港当天或之前 3 天内接受检测并取得阴性结果。
此外,曾逗留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或澳门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机来港时,须出示预定起飞时间当天或之前 3 天内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所有经机场抵港的人士均须于抵港当天接受「检测待行」,其阴性检测结果获确认后方可离开。
抵港人士到达香港的日数以到达当天作第 1 天起计。例如,若抵港日期为 2 月 5 日,其第 3 天检测应于 2 月 7 日进行,第 5 天检测应于 2 月 9 日进行,第 12 天检测则须于 2 月 16 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