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放奖学金及支付学费
(一)发放奖学金
1.抵美后尽快在当地银行开办个人账户。
2.将银行信息补充填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中。个人银行信息中的ROUTING NUMBER、ACCOUNT NUMBER以支票账户(CHECKING ACCOUNT)为准(可依据支票底端数字填写),要求准确无误。下图供参考:其中Routing Number及Account Number参见以下支票图示: (如银行的Routing Number和个人支票上的Routing Number不一样,请务必向开户银行核实清楚,以ACH汇款方式的为准。) 特别提请各位留学人员注意:银行卡卡号不等同于账户号码(Account Number),银行卡卡号无需填写。
3.教育处审核通过留学人员报到并收到准确银行信息后,将在20天后按照留学人员提供的银行信息发放第一个季度奖学金。教育处在发放首次生活费时扣除个人国内预支款,首次发放日期为每月月初或月中。以后每月发放一次。报到审核通过并提供银行信息一个月后仍未收到第一季度生活费的,可联系咨询管片工作人员。
(二) 支付学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规定,我处只为相应类别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承担不超过基金委每年批准额度的学费,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
1. 到美后首次支付学费
抵美并完成在使馆教育处的报到手续后,才能将以下材料寄给我处相关工作人员,以便我处直接向学校支付学费。
(1)美国高校录取通知书;
(2)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缴费通知单(如本人已垫付的,一并提交INVOICE等付款收据);
(3)学校的相关汇款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银行代码(Routing Number)及开户银行地址;
(4)本人情况说明(姓名、入学时间、留学期限、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2、后续支付学费
第二次及以后支付学费,请将以下材料寄给我处相关工作人员,以便我处直接向学校支付学费。
(1) 本人上学期成绩单、导师评语信;
(2) 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缴费通知单(如本人已垫付学费,一并提交INVOICE等付款收据);
(3) 学校的相关汇款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银行代码(Routing Number)及开户银行地址;
(4)本人情况说明(姓名、入学时间、留学期限、以前已经交纳学费情况,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三、提交研修报告
留学人员每季度提交一份研修报告,请点击下载并填写《研修报告》后,将带有导师签字的研修报告扫描, 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教育处相关人员电子信箱,邮件的主题格式:姓名+研修报告+留学单位英文缩写+留学单位中文名称。教育处在收到研修报告后,发放下一季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