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占公共便宜:极易令个人信用蒙污
2018年2月,生活在美国纽约的华人章女士,在曼哈顿下东城区域的一个地铁站进站口,拾获一张地铁卡。
当时章女士“有点窃喜”,抱着侥幸心理,刷了拾获的地铁卡进入站台。
然而,就在进站之时,两名警员径直走来,要求她出示所用地铁卡。章女士交出卡后,警察还对其开出两张罚单。
章女士表示,被警察带走的一刻,自己吓得浑身发抖——
“因为英文不好,看不懂捡的卡上面写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捡的是一张学生地铁卡,更没想到因自己贪图不到3美元的小便宜,换来两张100美元的罚单。“
事发后,章女士寝食难安,因为其正在申请入籍,十分担心在这个阶段被开罚单影响个人诚信,进而导致入籍申请被拒。
对此,专业人员指出,根据纽约法律,当事人如使用他人的学生卡、老人卡等交通卡,无论金额多少,都可被控故意逃避交通费用罪。
因此当民众拾获地铁卡等交通卡时,切莫贪图小便宜去使用,应及时交予MTA工作人员或者巡逻警察处理。
贪小便宜吃大亏,中国这句老话,放诸四海皆准!很多时候,小便宜贪没贪,真就在那么一念之间。如果您也认同,为点小利根本不值得冒此风险,就请分享出去!
提醒身边亲友,向小便宜说“不”!天下没有后悔药,可千万别做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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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