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气该如何管?专家: 要广泛地开展监测工作
在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副所长刘志民看来,笑气作为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滥用和成瘾潜力,且已在社会上造成流行性滥用的物质,具备“毒品”的基本属性。
“特别是笑气滥用人群主要是一些在校青少年,加之披着’合法’、’无毒’的外衣,欺骗性极大,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刘志民说。
在王丽看来,公众担忧的是,现实生活中,笑气是一种正常的食品添加剂,比较容易获得,不像毒品那样管控严格。
英国曾一度流行吸“笑气”助兴,因此而导致的悲剧不断。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2006年到2012年间,英国共有17人因过量吸入笑气死亡。
为了遏制笑气滥用,2016年,英国通过《精神刺激物质法案》,规定“笑气”属于“可刺激或抑制人中枢神经系统……影响人精神和情感状态”的刺激物,以消遣刺激为目的的生产、销售、进口、持有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者最高可面临7年监禁的处罚。
在新西兰年轻人的圈子里,吸食笑气并不奇怪。新西兰健康部首席法律顾问Phil Knipe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作为食品添加剂笑气可以使用,但前提是不能用作吸食目的。他们曾经起诉过出售类似物品的零售商,因为这些零售商的目的不纯。
有医学专家提出,可以考虑把笑气列入“毒品”予以管制。不过一种物质能否列入毒品行列,并非易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副教授张黎介绍,根据2015年10月施行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种物质能否列管,应进行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对人身心健康的危害性,非法制造、贩运或者走私活动情况,滥用或者扩散情况,造成国内、国际危害或者其他社会危害情况等五个方面的风险评估和论证,然后再由国务院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及医学、药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提出列管建议。
在目前情况下, 如何既能保证笑气在食品加工中的正常使用,又能遏制年轻人滥用?
张黎认为,笑气有列入“毒品”的潜质,在其尚未列入管制前,可对它的生产、流通、售卖等渠道进行限制,遏制其蔓延。 张黎建议,对市场上流行的笑气要保持一定的警惕,要广泛地、持之以恒地开展毒情监测工作,比如到底有多少人在吸食;中毒剂量是多少;购买渠道为何;一旦将其列管,将对原有生产加工体系造成多大范围的影响等,以便将来真考虑对其列管时,提供更充分的证据。
汤建彬律师则建议,在生产源头,要定点生产,打击非法生产。此外,在打击非法生产的同时,为保证正规厂家的笑气不流入个人吸食渠道,在销售环节要定点销售;严格审查经销商、代理商的资质;朝外销售时,必须只针对有资质的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企业,不直接卖给个人。在目前吸食笑气还没形成规模的情况下,及早打击更有利于对其治理。
最新热文推荐: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