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鼓励受辱华人及时报警
对于歧视和仇恨犯罪的界定,洛杉矶刑事律师邓洪给出了法律层面的解释。
首先,美国的法律保护民众的言论自由, 但是言论自由也是有限制的。例如,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让别人感受到了威胁,比如“你滚走,我要开枪杀了你!”这种话,根据加州刑法422条,就是涉嫌刑事威胁。
另外,还有一种就是在举动中带有种族歧视的意味,例如向他人丢石头,然后嘴里说一些让别人回去自己的国家这样的举动。
关于仇恨犯罪,邓律师解释道:“如果嫌犯在进行犯罪的同时,还附带着仇恨和种族歧视的因素在里面,那么根据仇恨犯罪的定义,可以进行加罚。这种情况的判定为,该嫌犯首先有犯罪的行为,另外还带有种族歧视的部分。”
对于郭先生及其朋友们的经历,邓律师表示,尽管目前情形没有上升到仇恨犯罪的程度,但可以作为种族仇恨事件进行记录备案。洛杉矶县人事委员会也会对这类事件进行统计,因为仇恨事件的积累,会引起很多更加严重事件的发生。
邓律师强调,遇到这样的情况能够站出来和对方理论清楚,对于少数族裔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不站出来,而是选择息事宁人的话,会让这样的种族歧视、仇恨的行为延续和恶化下去。
另外,邓律师也建议大家,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学会保护自己,如果看出对方行为暴力、不受控或者精神有问题的话,鼓励大家及时报警,以免对方做出更多伤害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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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